关于做好出资监管企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加强对出资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控,及时了解、分析企业资本运营态势,解决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出资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意见》(内国资财统字112号)文件要求,现将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本企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每个季度终了,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季度经济运行状况进行认真的调度、分析,并形成《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于季度终了下月七个工作日内(节假日期间顺延)将本企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国资委(主送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抄送: [email protected] ),同时寄发正式文件。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季度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及特点;
(二)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形势和发展趋势,本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财务指标在行业中位次变化情况;
(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
主要产品产量或主要业务量完成情况,同比增减幅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和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产品产量或主要业务量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和影响因素;预测下一阶段完成情况;对于变动幅度较大或异常的,要作出专项分析说明;
(四)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包括:
效益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工业增加值)、成本指标(成本费用总额、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人工成本)、资产指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存货)等完成情况;各指标同比增减幅度;说明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和影响因素;预测下一阶段完成情况;
(五)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对比后的增减利因素分析,包括价格、销售量、成本费用、市场、政策、管理等因素影响产生的增减利数额;
(六)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潜在的经营风险等;
(七)下一阶段应对风险、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落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本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定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各企业请将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主管领导、部门和具体人员的联系方式于6月15日前报自治区国资委(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要把经济运行分析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要切实加强运行分析信息的基础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经济运行数据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注重时效,及时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效率。
有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国资委联系。
联 系 人:李文艳、陆炳杰、
联系电话:6946371、6945943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部门及人员登记表》
2015年6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