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防控风险和服务发展能力

12.04.2016  09:31

  刘惠调研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

  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防控风险和服务发展能力

  4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巡视办主任刘惠调研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两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工作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防控风险和服务发展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刘惠先后到内蒙古  自治区司法厅、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实地调研,并听取内蒙古  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对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等走进全国前列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是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全力做好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矫正工作,守住监所安全底线,推进狱(所)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扶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保护;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化解基层矛盾,防止经济民生领域纠纷演变为社会风险;要继续完善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信息化实战能力。(记者 陈春艳)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