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周”新闻发布会召开:自治区发改委、科技厅总结“双创”工作成效

12.10.2016  18:14

      10月1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2016年全国“双创”活动内蒙古分会场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柯永果、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张志宽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内蒙古分会场情况并就我区双创工作的成效及众创空间方面的工作举措作了具体介绍。

  国务院决定10月12日—18日举办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周主题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主会场设在深圳和北京,各省区市将同步举办。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柯永果:自治区推进“双创”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71项具体政策措施细化双创任务

自治区政府结合实际,在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双创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国务院32号文件为指导,结合自治区实际,重点从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培育发展创业投资、发展创业服务、激发创造活力、加强统筹协调等6个方面研究提出了21条71项具体政策措施,并将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22个具体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目前,各盟市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

强化服务,推动创业创新便利化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完成了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5项;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取消18项属于企业自主权的核准前置条件,将前置审批精简为“两项半”;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建成了横向联通18个厅局,纵向贯通266个盟市单位和2040个旗县单位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首次将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企业登记“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

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强区工程实施力度,整合各类人才专项资金,加大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扶持力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大幅提高了自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从全国的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70%,着力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鼓励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抓住国家大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发展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有利时机,发挥我区特色优势,围绕重点领域强化顶层设计和项目支撑,大力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力。

一是强化新兴产业顶层设计。组织编制了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发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组织实施了特色产业链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等重大工程,2012年以来累计安排17亿元,支持了一批新兴产业示范项目。积极拓宽新兴产业融资渠道,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共批准设立国家和自治区新兴产业创投基金6只,总规模13个亿,吸引社会资本9.8亿元。

三是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大数据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编制完成了《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内蒙古)建设方案》。目前建设方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近期有望得到国家批复,正式将我区列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张志宽: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科技厅结合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发展众创空间作为重要的科技重要服务平台。众创空间是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新创业提供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化支撑。在这个平台上吸引更多科技人员、大学生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科技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了指导众创空间发展的相关政策。 依据国家发展众创空间政策精神,我们研究起草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24号)、该意见以加快推进我区众创空间发展为目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和发展环境,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于全面指导我区通过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众创空间现场会。 2016年3在包头召开了全区推进众创空间发展现场会。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区众创空间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众创空间发展的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众创空间的有效开展。

三是引导发展了一批众创空间。 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重点针对自治区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高校、科技园区、开发区、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创业园区等创办主体,共认定了两批众创空间试点70家、试点培育23家。涵盖自治区12个盟市及3所高校、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科技部关于对众创空间进行备案管理要求,我厅积极开展了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目前我区35家众创空间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由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吸收包括众创空间、科技园区、孵化器、科技基金等46家创业服务机构参与,组建了内蒙古众创空间联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众创空间之间的交流协作,共同进步。

四是补助支持了一批运行效果突出的众创空间。 通过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了一批运行效果突出的众创空间,仅2016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了包头稀土高新区创业中心、呼和浩特市创客星空、鄂尔多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众创基地及自治区众创空间联盟等20家单位。目前已累计补助资金700万元。同时,积极为众创空间提供融资服务,协调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中科招商投资公司为众创空间孵化项目提供融资。

五是积极开展了政策、人才培训。 为引导众创空间快速发展,针对创客对创新创业政策、运作模式、项目选择、人才需求、投资融资等方面的需求,我们坚持高定位、高标准的原则,举办了7期众创空间发展论坛、创新创业导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培训,培训人员800多人,其中,经过培训取得国家创新创业导师认证105人。为3000多家初创期企业、2500多个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支持服务,服务拟上市企业31家,有力支撑了众创空间健康发展。

六是引导鼓励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 在自治区政策引导下,颐高集团、庆华集团、蒙草抗旱、和润农业、蒙东云计算等八家龙头企业创办了众创空间。这些企业的行为带动本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群体的成长和发展,为众创空间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作了很好的示范。

(科技厅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