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盟2014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受到国家民委充分肯定为全国的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做法,树立了榜样

22.03.2016  12:17

1月14日,以我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盟长于仁杰为组长的汇报组一行,到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汇报2014年创建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做好2015年“收官”之年的创建工作,请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提出了指导意见。

于仁杰说,兴安盟2014年的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创建工作格局来看,盟旗两级均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提升到了“一把手工程”的政治高度,人大、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专题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盟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从创建氛围上来看,全盟各地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一个“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争做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从创建工作意识来看,通过一年多的创建实践,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逐步从被动的“要我创”、“自上而下”、“单一型”、“阶段性”、“下指标”向主动的“我要创”、“自下而上”、“综合型”、“日常化”、“全覆盖”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模式转变。

陈乐齐对我盟2014年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首先,兴安盟具有优良的传统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为做好创建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兴安盟作为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地,在全国全区民族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而且兴安盟试点工作开局良好。从科学规划、组织保障、创建载体和氛围营造等多方面,扎实推进了各项创建工作。兴安盟盟委、行署高度重视,以“一把手工程”的政治高度部署创建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具体表现在:理清思路、凝聚共识,精心谋划、全力推进,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旗县市和盟直单位实绩考核中,列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一系列有效举措使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使大家增强了信心。正如“互观互检”时,云南大理州民委副主任李奭所说的,兴安盟有很多新举措值得学习借鉴,其中对创建工作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力度很大,能确保创建工作受到重视、取得实效。不断创新创建工作方式、方法,积累民族工作经验,为做好创建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兴安盟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强化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理念,实施了经济发展提速、民生质量改善、民族工作创新等9项重点工程和四项主题活动,调动各部门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积极性,走出一条以创建示范盟为主线,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新路子。盟行署还邀请民族理论、经济等方面多名专家学者,共同为创建示范盟工作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大大推动了创建工作的进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命名了100个盟级示范单位,在盟内已开展了两次“互观互检”活动,在蒙授小学开展诵读蒙文国学经典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师岗前培训等做法,进一步交流了经验,推进了工作,为全国13个试点地区做好创建工作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