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税局获评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成绩突出单位

21.12.2015  19:05

      呼和浩特市国税局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税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近日,呼和浩特市国税局被呼和浩特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评为2014—2015年度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成绩突出单位。这是该局在连续三次获得“无职务犯罪单位”先进单位后,取得的又一佳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晰的预防工作体系。 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全系统创建活动的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工作部署,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起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的预防工作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构筑预防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各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涵盖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纳税服务等税收各项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并不断加强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是规范“两权”运行,促进作风建设。 认真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和严格履行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程监控和责任追究。
      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巩固预防工作基础。 丰富廉政宣传教育平台,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局均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园地,在局域网开辟了“党风廉政之窗”专栏,利用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手机信息平台等媒介,登载廉政条规、倡廉动态、廉文荐读、典型案例等。采取讲廉政党课、中心组学习、专题廉政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常态化多渠道多节点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廉洁履行职务。 结合绩效管理,对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考评,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强化巡视工作,及时督查纠正苗头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