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创新造林机制体制注重社会办林业

12.01.2016  11:11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市林业局成立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台帐,多次进行调研摸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先后完成了《乌兰察布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执行征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前期工作,对国有林场基本情况、人员结构、资源现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摸底调研,待自治区顶层设计后将及时开展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在造林机制体制上进行了改革。

一是集聚多种要素投资林业生态建设。鼓励非公有制经营者转向林业生产,流转荒山荒地发展经济林和药材种植基地。凉城县海高牧业有限公司流转三苏木乡农民耕地1500亩,引进七月鲜、黄香蕉、寒富等10多个中小型品种的果树;改造低产低效林1000多亩,以山杏作砧木嫁接了大接杏、大扁杏。六苏木镇金果专业合作社采取“基地+农民+合作社”的模式,承包改造建设旧果园1000亩、栽植20多个果树品种,起到了示范带动的作用。卓资县卓资镇4户农民联户搞家庭林场承包荒山4000亩,种植了1200多亩云杉、樟子松、榆树,当地农民以地入股分红。察右前旗玫瑰营镇段喜军外出打工创业返乡,种植玫瑰、黄芪等中药材,村民以地入股、见效后分红。

二是实行“项目购绿”。鼓励社会资本、劳动等要素参与造林绿化,对符合项目要求的标准和质量,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个人组织造林绿化进行补助。

三是实行“以育代造”。在立地条件较好地带造林项目实施中,采取以育代造的造林模式加大栽植密度,成林后按作业设计间苗出售,既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又增加了经济收益。化德县将干部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与退耕还林项目有机结合,林业部门提供苗木及技术指导,农牧民负责种植和后期管护。

四是实行“长短结合”。凉城县造林大户在经济林基地建设中,实行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方式在果树行间种植培育彩叶树种、小海棠苗以及樟子松、云杉等针叶树苗木,在果树挂果前出售苗木,可以针养果。

五是引进物业护绿,提倡社会认绿。集宁区对“三山两河”绿化工程管护全部实行政府公开招标,选择了管护公司;化德县对到期的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绿化企业进行管护抚育,同时动员有实力的企业、机关和个人认领一片林,负责管护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