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实施两个月全区公安机关异地办证8845张

13.01.2016  09:05

  原标题: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实施两个月全区公安机关异地办证8845张

  身份证到期了要换领,身份证不小心丢失了要挂失还得补办,这些事要是你本人就在户籍所在地当然办起来很方便,可要是你生活工作在外地,不但要两头跑,麻烦事也是一大堆。2015年10月1日,我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挂失申报制度和丢失招领制度“三项制度”的改革部署,在自治区内实行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让这一麻烦成为过去时。如今,这项新政在正式颁布实施两个多月以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便利呢?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获悉,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经让近万名群众从中获益,通过异地办理程序制发身份证8845张。看似挺简单其实不容易

  我区地域面积118万平方公里、东西跨度4000余公里,区内流动人口多达151万人,实施身份证业务异地办理的便民举措,对于群众免受长途奔波之苦、节约办证成本而言,意义特别重大。

  2015年8月18日,中央出台《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要求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往返两地跑腿的不再是需要办理业务的群众,而是互联互通的信息流。

  不少人可能会感到疑惑:既然是动一动鼠标就能解决的“小问题”,为什么以前一直没有这样做呢?其实,这项工作听起来貌似简单,然而要想真正实现却并不容易。它不仅需要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思路和管理模式,还需要技术条件的配合,以及扎实的基础工作和安全保障,比如说全国人口信息的联网共享,以及对错误、重复身份证件的清理等等。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管理支队支队长姜仙向记者介绍,2015年年初,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就特别强调,要将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公安改革,突出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研究落实。

  这一步,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之后,公安厅对全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研发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平台,开展了异地办证业务的测试工作。

  在此基础上,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对户口“重、错、假”以及身份证重号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我区实行异地办理身份证创造了条件。同时,公安厅还组织召开了呼市、包头、乌海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骨干和基层户籍民警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基层的意见建议,完成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流程的规范设计。正是这些大量扎实的基础铺垫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异地办证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9月25日,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会后仅3天时间,公安厅就下发了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部署文件,启动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便民措施。

  实施两个月受理近万项

  居民身份证业务“三项制度”在我区的率先实施,满足了广大群众和社会用证部门对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了这项改革的含金量,有了实实在在的改革获得感,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赞誉。

  来自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5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区内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近万项,已经制发身份证8845张,经全流程跟踪掌握,证件合格率为100%,未发生冒领、骗领证件问题,未出现一例错证。

  办理的流程改变了,如何防止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发生呢?针对至关重要的安全问题,自治区公安厅对异地受理制度明确了规范证件制发程序、严格身份信息核验和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比如说曾有骗领、冒用居民身份证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就不能异地办理。

  根据要求,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受理范围定为具有自治区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自治区内跨旗县(市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有效期满需要补领、换领身份证的,都可以在自治区内的现住地异地办证受理点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以及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异地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时,在所需手续方面有何不同,申请人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据介绍,在全区的114个异地办理点,办证人持其居民户口簿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只要出示一个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办理,换领身份证也可以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办理。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同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证件。

  全区公安机关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当地流动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依托旗县(市区)户政大厅和政府所在地镇派出所,全区首批每个旗县区最少选定了一个户政大厅或派出所作为异地办证受理点,承担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群众可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领取身份证,无须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异地办证受理点已在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平安内蒙古新浪微博公布。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到期换领20元,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40元。

  至于不少群众关心的办理时限问题,也就是从受理到领到身份证,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呢?我区公安机关严格规定了身份证件办理各环节的时间限制,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制证周期,确保群众30日内领到证件,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了更加方便群众,我区公安机关简化程序,群众可以选择领证方式,既可以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由邮政部门将证件直接邮寄到群众手中,邮寄费由本人承担。异地办证件期待“全国通”

  那么户籍在外省、长期居住在我区的人员可以在我区办理身份证的有关事宜吗?姜仙说:“目前还不能,但据我们了解,公安部正在部分省市开展异地受理试点,待公安部的异地办证便民措施全国推开后,就可以办理了。目前全区各个受理点只受理户籍在自治区内的群众申请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

  据了解,我区是全国实行身份证异地办理最早的省份之一。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不折不扣地抓好这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实施、规范办理、准确执行,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此外,公安厅、盟市公安局的户口问题举报投诉电话已于去年2月份在互联网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区公安机关将认真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措施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服务到家、管理到位”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努力为全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户籍管理服务,让各项工作更多、更好地惠泽百姓。

  据悉,目前公安部门正在针对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进行相应的系统建设、人员培训,实施“三项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也已经确定:2015年7月起,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等10省市已经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起,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起,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我们期待着,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身份证办理等各项户籍业务能够早日实现“全国通”。(记者冯雪玉)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