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副厅长主持召开全区监所专项督察动员会

21.11.2016  15:34

        为进一步规范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执法行为,推进全区监狱、戒毒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结合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司法厅党委决定对全区监狱、戒毒所执法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11月18日上午,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宝山主持召开了全区监所专项督察动员会。

        会议对全区监狱、戒毒所专项督察的范围、时间、方法、程序等具体问题做了明确安排部署。会上,宝山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监所专项督察的重要性。开展对全区监狱、戒毒所专项督察是落实厅党委关于监狱戒毒总体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区监狱、戒毒所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监所安全的客观需要。再过几天,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即将召开,督察组的每一位同志,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切实搞好这次专项督察,为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要抓住重点,切实取得专项督察实效。要认真对照评分细则,深入检查,不能只听汇报,要实地查准核实。督察过程中要紧紧抓住监所中心工作,切实发现在执法工作、安全稳定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制约监所工作创新发展的各种问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同时,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各监所好的、先进的、创新性的做法,及时总结通报,从而带动全区监狱戒毒工作实现整体性的新发展。三是要注意纪律,树立督察人员良好形象。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等纪律规定,严格按照督察工作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工作,不得干预各监所的正常工作;要端正工作态度,切忌敷衍了事,浮皮潦草,要真督实查,把工作做实做细;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始终统一标准尺度,真实地反映监所工作情况,保证督察质量和督察结果的准确性。

        司法厅副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田惜春,来自厅机关、监狱局和戒毒局以及各监所的督察人员参加了会议。(厅警务督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