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一行在我区调研指导工作
3月24日至28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率调研组一行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我区实地调研和检查指导。
胡存智副部长一行先后深入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实地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进展情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同时对我区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一并考察指导,听取地方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25日上午,调研组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听取自治区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座谈交流相关工作。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胡存智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内蒙古实施的“1+5”组合政策、盘活存量用地、土地三级联动收储、挖掘资源金融潜能、资源资本化等亮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胡存智副部长强调,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新常态的主要方向,在当前新增建设用地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推动规划项目落地,更多的要靠盘活存量土地,要切实用好批而未征、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认真总结提升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复垦经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胡存智副部长要求,2015年是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关键一年,也是决定性的一年,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切实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地市一级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所有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到位,人员调剂配备到位。要明确职能,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单位中的不动产登记资源,做好工作衔接和人员划转。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思路,协调相关部门划转相应的人员、编制、设备和经费,保证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要做好流程和环节再造,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理顺申请、受理、审核、登记、颁证等工作程序;要做好业务和技术衔接,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成。内蒙古要更多在一些环节走进前列。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