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预付卡服务难满意退卡退款

09.09.2015  10:34

  办理了足疗预付卡,在随后的消费中却感觉足疗店的服务太差,于是,消费者岳先生提出了退卡要求。在遭到商家拒绝后,岳先生拨打了“12315”热线电话,希望通过工商部门的介入帮助自己维权。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7月,岳先生致电“12315”向工作人员投诉,他称,自己于5月31日在一家养生会所花费2000元办理了一张足疗卡,可是,消费之后,商家的服务让他很不满意。于是,他向商家提出了退卡要求,却遭到了对方拒绝。

  接到投诉后,新城区工商分局东风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了了解,得知消费者所反映情况均属实。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依据此规定,岳先生的要求属合理,商家应该给消费者退卡。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家给岳先生退了卡并退款2000元,对此,岳先生表示满意。(记者祁晓燕)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