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确保干部廉洁过节

26.02.2015  19:47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遏制不正之风,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包头市食药工商局严把“三关”,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一是把好思想源头关。 元旦前夕,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提醒党员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绷紧“廉洁弦”,扎紧年关的“篱笆”,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倡导健康、文明、廉洁过节之风。2月9日,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市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提出春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具体要求。并通过在网上发布廉政警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在机关办公楼布置“廉政文化走廊”等形式,传导压力,让干部职工懂得法纪 “高压线”的威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是严把廉洁自律制度执行关。 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深入反对“四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抓共管的制约机制。同时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送礼或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及有公款大吃大喝转入隐蔽场所等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实行公车去向登记和下班后、节假日集中停放指定位置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关。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每周在全局开展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检查。通过严格上下班签到、签退,抽查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及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是否上网聊天、玩游戏、看影视剧、网购等问题的形式,严肃作风纪律,防止节日期间庸政、懒政、怠政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生。从元旦到现在,共抽查、暗访8次,发布效能监察通报5期。加强对公务车管理和办公用房分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将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对全市春节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及机构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旗县区局限时整改,切实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和消费环境。(李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