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加强“三留守”人员关爱救助服务工作

03.12.2015  19:59

  日前,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联合印发《加强对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盟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救助服务工作水平,建立完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救助服务体系,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和留守老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环境。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人口向城市转移已成增长之势,尤其是青壮年劳力进城务工经商成为主流,在农村牧区有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这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关心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是关注民生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经摸底调查,目前全盟农村牧区共有留守儿童3391人,留守妇女4.9万人,留守老人4.48万人。

  锡林郭勒盟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的原则,从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迫近需要出发,从切合实际的志愿服务项目入手,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为载体,以“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为纽带,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排忧解难,提供心灵关爱的温暖,营造家庭幸福、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爱特殊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的新风尚。

  一是生活照料。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制度,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探索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与其它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以及慈善事业的有效衔接,将重残、重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予以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定期了解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依托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清洁卫生和代购生活用品等志愿服务,解决他们生活中的急难问题。

  二是帮扶救助。根据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应急救助需要,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提供生活、医疗、生产等方面的应急救助服务,让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难有所帮、急有所助、病有所救。积极开展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疾病筛查工作,针对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可优先纳入手术康复计划范围,按照现行政策给予手术治疗补助。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对农牧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工作涉及财政、民政、教育、人社、社保、就业、公检法司、宣传、文体、卫生、食药、城建、农牧、科技、商务、税务、金融、工青妇以及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各级基层组织和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工作面宽、量大,需要将人文关怀纳入各自工作领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起关爱服务的长效机制。目前,各级民政部门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调查摸底,根据留守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关爱的特点和规律,分类建立信息档案,提高志愿服务和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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