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疫严把苗木质量关

21.04.2015  18:13
 

林业厅政府网4月21日讯   各盟市、旗县森防站积极落实春季检疫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做好产地检疫;加强调运检疫,严把苗木质量关;加强苗木复检,防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全区春季造林检疫工作有序展开,

各地森防机构,严格依照《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份)、《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森林植物技术规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止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6]6号)、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检疫执法工作。

凡是苗木出圃、苗木采伐、大苗移植以及涉木企业等,都要提前深入现场实施产地检验检疫。查看树木有无病变、病害症状、虫体及被害状等。对检疫合格的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下达《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限期除治。并对主要采伐林地和大苗移植地用GPS确定位置坐标,做好档案记录工作,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坚决把疫情控制在苗圃地、林地,切断传染源。杜绝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要求书》的木材及大苗进行运输,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省际间的苗木调运,严格执行《植物检疫要求书》和《植物检疫证书》制度。调出地森防机构按照调入地森防机构提出的检疫要求进行现场检疫,合格的发放《植物检疫证书》。调入苗木复检时,调运(承办)人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要求书》复印件和调出地的《植物检疫证书》,缺一不可,否则,以违规调运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另外,凡是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弄虚作假的,说服教育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各盟市、旗县针对省际间以及区内苗木调运频繁情况,把苗木检疫作为了春季森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情施策,严格执法,防范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苗木及其产品流通蔓延。森防检疫人员分赴造林现场、交通要道、苗木基地第一线,对调入苗木进行复检、补检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确保造林绿化苗木质量;开具《植物检疫证书》的检疫员,坚守受理报检窗口岗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总之,加强检疫严把苗木质量关,不但体现出检疫执法队伍的透明、公平、严格执法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同时折射出便民、为民、利民、爱民的林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托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