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23.06.2015  17:32
 

林业厅政府网6月23日讯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监督机制,着力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全程监督,有效提高了全市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

一是 严格法制员选任和配置,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治思想过硬,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一定的法制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原则,为基层各局及派出所选配法制员,并要求法制员负责对本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接处警、案件受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本单位日常执法工作得到全面监督。

二是 强化法制员监督职能,落实案件整改措施。为及时纠正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法制员要对案件进行实时监督和整改,重点针对刑事、行政强制措施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并督促整改;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对涉及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的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对于需经局审批的案件,必须经法制员审核把关签字,才能报局法制室审核。通过执法监督,有效提高了执法质量,杜绝了办案民警违法违纪的现象,民警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大大增强。

三是 发挥法制员的自身优势,带动民警执法水平提高。在实时监督执法活动的同时,法制员还肩负起本单位民警的执法培训工作。法制员将日常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民警进行集中学习,努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水平,有效地提高了民警对执法程序规范的掌握和使用。(任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