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采种管理 规范生态建设用种

09.12.2016  08:04

林业厅政府网12月9日讯  为充分发挥种苗站职能,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0月份下旬开始盟林业局对全盟成熟期的灌木种子发布采收公告,对飞播区、封禁保护区、人工造林区等分布的沙生植物种子采收期进行明确公告,并由各基层站负责在种子采收期间的各项协调监控工作,保证采收工作有序进行。

发布公告至今,宗别立镇采集梭梭毛种3600袋,预计每袋产净种1公斤,共产净种3600公斤,每公斤价格约150元,产值约54万元;诺尔公浩坦淖尔嘎查采种区采集花棒种子工作已接近尾声,采种量待统计;巴彦诺尔公苏木、哈什哈苏木、温都尔勒图镇等采种区,沙蒿种子采集工作陆续开展中。

种子采收期间,各基层林工站主要负责协调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保障采收人员的生产安全、监督母树林是否合理利用等,使种子采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