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员赴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指导督查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监管工作

29.10.2018  12:42

  为切实加强种畜禽跨省调运监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管理办法》,并针对当前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10月16-20日,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督查组,赴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的多伦县、化德县指导督查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监管工作。

  督查组重点检查种畜禽场是否符合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法定条件,是否按规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查调入种畜禽是否按规定办理跨省引进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手续;出售的种畜禽是否按规定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附有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种畜系谱。调入的种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运输种畜禽的运载工具是否按规定实施消毒,检查运输乳、种用动物是否按照规定消毒,承运人是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承运种畜禽,运输途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种畜禽是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是否落实相关的防疫制度等内容。未发现不按规定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违法行为。

  通过实地督查发现一些种畜禽场养殖档案、免疫档案、消毒、用药记录填写不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填写不规范、车辆消毒池设置不规范等。督查组针对种畜禽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已和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要求。尽快要求立即解决的,坚持“立行立改”;对需要研究解决的,要明确提出解决方案,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于今后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