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调研组来内蒙古进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13.07.2015  20:12

  7月6日—10日,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以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陈向武主任为组长的农业部立法评估调研组对内蒙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以下称“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调研。调研组以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到呼和浩特市(土左旗、赛罕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屠宰加工企业、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分所)、动物检疫申报点等地详细了解了“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与当地兽医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官方兽医、协检员及相关企业的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重点广泛听取了管理相对人、基层兽医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内蒙古在动物防疫工作各个环节中“两个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对下一步修订和完善“两个办法”收集了第一手资料。

  调研组一行对内蒙古贯彻执行“两个办法”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针对内蒙古农区、牧区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好“两个办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并就执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

  自治区兽医局乌兰格日乐副调研员、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金晓副所长、张福柱全程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