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24.03.2015  17:05

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快速发展态势,而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还高于全国平均值3.3个百分点。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强调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扩大养老服务业规模,推动养老服务业产业化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5号文件精神,2014年5月,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4】57号),8月,财政部、商务部确定在全国8省区开展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试点,我区为试点省区之一。同时,商务部下发了《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4】899号),文中指出,商务部门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中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在健全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集中养老的发展,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新途径、新模式。

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商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推进。

通过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实现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便利化、特色化、信息化以及养老服务与医疗等多种形式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