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站积极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

01.11.2016  00:3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修订施行六周年、2016保密宣传月开展之际,按照市委保密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认真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委委属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拟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将保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的日常理论学习内容之中,时刻提醒干部职工注意各项工作的保密性。活动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悬挂了“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横幅。

      (二)购买了保密书籍,组织全站人员学习资料《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准备了《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指导手册》、《涉密载体销毁工作读本》等资料供干部职工自学参考。

      (三)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和收看全市各主要门户网站开设的保密法宣传教育专栏及发布的保密知识及警示教育案例。

(四)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和收看呼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公益广告,分批、定期播出的保密教育常识。

(五)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和阅读《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晚报》刊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知识。

(六)通过微信向单位干部职工发送文件附件列出的保密法宣传语及警示语。

通过劳务站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法治观念,真正让工作人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为创造和谐、文明、法制的社会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