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一男子穿着“警服”跟人要债被行拘

14.01.2016  18:21

  曾经做过保安,留下一套制式警服,10日上午,这位曾经的保安竟身着警服跟着朋友去要债,被人发现报警后换来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10日上午,包头昆区公安分局市府西路派出所接到金茂豪庭小区一居民报警,称有人冒充警察要债。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其中一人确实穿着有“警察”字样臂章的制式警用棉衣。

  穿制式警服的男子王某解释,警服是他以前当保安时公司发的,自己的羽绒服洗了未干,当天早上朋友催得急,让他驾车送朋友到一个地方,赶时间就穿上了这件警服,当时也不知道是来要债。

  民警调查得知,马某与金茂豪庭小区一居民存在多年的债务纠纷,当日马某约了王某,称自己没车冬天打车也不方便,让王某开车送他至金茂豪庭。到了小区,马某自己上楼要钱,王某则在楼道内抽烟等候,其间听到双方争吵便上楼查看。与马某有经济纠纷的居民发现其穿着警服,便报警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首席记者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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