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刑侦部门“侦勘合一”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22.12.2015  09:36

  近年来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占包头市当年立案总数的95%以上。作为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效果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包头市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遏制了多发性侵财案件频发、高发态势,立案总数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

   不断探索对策途径

  通过分析多发性侵财案件侦破难点和主要特点,包头市公安局从立体防控和技术手段建设入手。完善四级巡控机制,加强防控工作。通过招聘辅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弥补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从而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的防范“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加强数字化建设,加快城市视频监控设施建设,使视频侦查技术成为侦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重要手段;完善公安机关各类平台系统建设,推动“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实现犯罪现场与数据系统相结合,发挥各类平台系统快速合成信息和破获案件的重要作用;加大刑侦大情报建设。推动刑侦部门对人、物、案的动态控制,实现从人到案侦查模式的转变;建立侦破侵财案件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侦查员主观能动性,集中力量侦破侵财案件。

   推行“侦勘合一”新机制

  包头市公安局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长四必”犯罪现场勘察新机制。“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制度,是指县市区公安局长对现场勘查工作负总责,现场勘查工作实现现场必勘、物证必采、信息必录、数据必比的要求,确定采取“侦勘合一”的方式作为现场勘查新机制的运行模式。“侦勘合一”有效解决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发挥了侦查人员一警多能的作用,也解决了侦查和勘查工作分离的问题,有利于提高侦察员的办案能力。为保障“侦勘合一”模式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运行模式上采取全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由分局局长负总责,普通刑事案件现场由侦查员勘查,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由技术人员承担的侦查,实现全方位和立体化现场勘查、提取采集和信息必录、数据必比侦勘合一、信息支撑的有机结合。在方法措施方面,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编制到位、经费装备到位、培训提高到位等五个到位,保障了“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的顺利实施。

   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正式运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以来,效果已初步显现。突出的表现在:实现了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全覆盖,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达100%,串并案件数量同比去年大幅增长,破案率明显提升;侦查人员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侦查破案的思路更加开阔,由过去只做现场调查访问转变为到现场能够主动学、主动问、主动勘、主动分析串并案件,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自觉寻找破案的突破口和关键点。通过“一长四必”新机制建设,接报刑事案件全部得到了全面细致地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受害人和周围群众反映公安机关保护关心群众的态度和工作作风发生了转变,不仅密切了警民关系,也让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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