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至四级

21.01.2016  10:16

  1月20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包头市城建委了解到,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包头市城建委研究将《包头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规定》文件的内容进行修订,将原《规定》中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由三级调整为四级。

  依据规定,增设对经督促扬尘治理仍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扬尘控制的建设企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工整治。(记者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