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14.02.2016  11:4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包头市人民政府于1月28日组织召开了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包头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云港同志代表包头市民政局作了工作报告;昆区、青山区、达茂旗政府分别围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巩固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及社会救助等工作进行了典型发言;包头市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分别从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包头市政府副市长任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雨主持了会议,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市委相关部门、市直有关部门、部分人民团体、驻包部队分管领导,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包头市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九届十四次全委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全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助力实现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两线衔接”。建成市级民政福利园区,新增养老床位15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0张。继续深化社区改革创新,实现便民利民服务全覆盖,60%的嘎查村完成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任务。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和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努力推动白云、达茂和土右旗撤旗区设市工作;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婚姻登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搞好地名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同时,会议确定了包头市2016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党中央“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揽,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6521”战略定位,继续推进惠及民生的四项工作、服务市民的三大工程、方便群众的两个平台的“432”重点工作,并以此为主线,坚持“以民为本、扶弱济困、拥军优属、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健全完善体系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规范管理社会事务,切实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推进“432”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包头市特困人员供养管理办法》。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水平,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坚持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强化分类施保,实施差别化救助。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救助措施,探索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扶贫标准“两线衔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病种救助范围,探索开展商业医疗保险兜底医疗救助工作。扎实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推进全市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探索将社会救助部分事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实施,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出台《包头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推动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机构责任保险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以昆区、青山区为试点,为7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推开。新建旗县区综合养护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计划全年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2张。创新养老服务机构改革路径,探索推行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不断深化社区治理创新。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城市社区工作,深化“精街道、强社区、促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城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再有20%的城市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达到800平方米。完成62个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四是稳步推进旗区设市工作。待国家新的设市指标出台后,积极协调推进白云达茂、土右旗设市工作。五是力争完成三项工程。开工建设市级民政福利园区、革命烈士事迹展馆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六是扩大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比对范围。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房产、公积金、扶贫、残联等部门,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健全完善核对机制,凡是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都要通过平台进行核对,实现本市内跨旗县区的数据核对。七是提升便民为老呼叫平台服务能力。改造升级12349平台,力争后台员工制服务企业达到200家,录入老年人基础信息20万条。继续发放老年人话机、孝心手环等专用产品,进一步提高12349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

  二、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市、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三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实现防灾减灾工作协调联动。推荐上报4-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强化灾情管理主体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灾情统计制度,特别是2小时报灾要求和重大灾情直报制度。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配备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质量。

  三、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继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和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创建目标。探索建立包头市“双拥模范城检查评比信息化系统”。选定10个社区和2个民企建立双拥工作站和联络站。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出台《包头市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协调督促各旗县区及时兑现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

  四、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争取将《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市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建设公益性惠民生态安葬设施。扎实做好流浪未成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力争有2个旗县区婚姻登记处达到国家3A级标准。开展“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建设”创建工作。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完成《包头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6-2020)》《包头市行政区划图》等编印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能够承接政府职能的社工机构1-2个,完成5个自治区及包头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新建2个旗县区老年综合养护院、30个日间照料中心和1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年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2张。在昆区、青山区试点为7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推开。探索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医养结合,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孤儿、弃婴生活保障制度,做好“明天计划”拓展工作。在达茂旗试点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并逐步在其它旗县区推开。在土右旗和固阳县新建2所旗县区儿童福利设施。制定包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建设1个国家级福利彩票综合体验中心,视频型中福在线销售厅实现旗县区全覆盖。建设50—100家投注站专营示范店。研究制定《包头市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实施意见》,新建慈善超市2家,推进慈善医院和废旧物质回收加工项目建设。

  六、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抓好社区民主协商试点工作。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构建和谐社区·最美小巷总理”评选活动,推进社区志愿者的培育、奖励等试点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示范推广智慧社区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开展社区五人制足球比赛并组队参加全区社区五人制足球比赛。

  会议还提出了保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一是强化法治民政建设。加快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殡葬管理、慈善事业、老龄事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规范民政工作者在行政过程中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民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强化民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狠抓监管,确保阳光操作、专款专用。要坚决杜绝超范围列支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行为,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要按规定执行“一卡通”等方式发放。今后下拨民政各类资金要采取“因素法”及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任务完成好、亮点突出的地区适当予以倾斜。三是强化任务落实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民政重点工作、改革任务、民生工程的落实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担子,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432”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民政机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检查工作。逐步配齐配全消防、食品设施设备,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服务人员消防、食品安全培训力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各类服务机构必须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确保民政服务场所安全健康运行。五是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将民政工作的亮点、重点、难点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市委、市政府、各相关地区、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大力宣传,赢得广泛支持和充分理解。要发挥民政门户网站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定期不定期的公布民政工作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民政办事流程、业务知识。要善于引导舆论,善于应对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主动适应纪检派驻全覆盖、巡察工作全覆盖的新形势,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把干部队伍建设抓紧抓实抓好,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民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