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

26.10.2015  11:59

包头市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  

刘腾 章峰

近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各旗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房管部门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期进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截至9月30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29445套(含货币安置9978户,回购安置房14856套),综合开工率92%。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任务1198套,已开工建设1128套,开工率94%,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任务30854套(户),已开工建设28317套(含货币安置9978户,回购安置房14856套),开工率92%;各类保障房基本建成18340套,基本建成率100%。

会议要求,各单位(部门)要从以下方面抓起,保障工作的全力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包头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要对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多措并举,抓住最后考核时限,倒排工期,切实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二是狠抓公租房分配工作。旗县区应高度重视分配入住工作,加紧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加大基础配套设施投入,确保公租房及时交付使用,房源需求不足的地区可结合“两房”并轨运营,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公租房保障作用。三是多举措推进征拆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土地及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要利用自有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银行贷款,大幅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搭建回购平台,组织实施购买区域库存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工作,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棚改征拆工作,真正解决棚改居民安居问题。四是积极拓宽信贷融资渠道。各地区应责任到人,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做好融资贷款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尽快完善手续,提高已审核通过的国开行贷款资金使用率,有效发挥其推动项目建设作用。同时,积极与中信、兴业等银行进行接洽,为棚改项目争取更多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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