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获国家民政部肯定
21.11.2014 22:3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确定了一批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包头市昆区、青山区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青山区幸福路街道、乌素图街道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昆区阿尔丁街道乌兰社区、昆工路街道东友谊22#社区和青山区富强路街道锦林社区、万青路街道新型社区以及九原区沙河街道花园社区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数量在自治区各盟市中位居第一,标志着包头市和谐社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的作用,系统展示全国社区治理改革创新新成就,推动新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民政部自2013年以来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全国社区建设领域最高级别的示范创建活动。在各地自查申报、省级考察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民政部确定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包头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确定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精街道强社区促服务”社区体制改革模式,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推广。2014年,作为包头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青山区,被民政部确定为 “全国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包头市委、市政府“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制创新工程”荣获全国十大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提名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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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4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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