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2年)》顺利通过专家组评估

02.06.2016  04:37
   

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于5月23日—25日在我市召开《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2)》评估会。经过听取汇报、阅读资料、现场勘探和交流讨论,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2年)》顺利通过来自北京、广州、南京、武汉等地1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估。

专家组评估认为,《建设规划》依据充分、数据翔实,编制深度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要点的要求。包头市开展轨道交通建设是必要的,《建设规划》提出的近期建设项目符合城市发展的需求。其中,从支持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目标,适应“带状、组团城市”空间结构特点,同时合理推动城市机动化,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优化城市交通方式结构,构建可持续交通体系;从引导城市空间拓展、支持城市近期建设重点片区发展、缓解交通拥堵、支撑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客流效益、兼顾实施能力和财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提出的近期项目建设原则和建设规模合理、可行;近期建设项目所提出的轨道交通制式选择、主要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方案基本可行,符合包头市的城市特点、客流规模和全网资源合理共享的要求。

专家组建议,对于近期建设项目,在研究工程建设方案的同时应同步研究沿线的土地利用和开发,作好统筹规划和协调,合理高效地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实现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应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建设,避免成为相互制约的因素。尽早组建地铁建设运营企业,专责从事地铁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同时注重专业人才的选择和引进,提前筹划、培养运营管理人才,并研究建立完整的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和实施保障体系,以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管理、控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高效的运营服务。尽早与铁路总公司沟通确定包头铁路枢纽规划,特别是高铁和城际场站的设置,以利于地铁与国铁客运车站的合理衔接并保证工程的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