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面向社会吸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市文化产业协会现面向全市吸纳会员单位。
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是由全市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生产、营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自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在市民政局已经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主要业务范围: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组织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约,规范文化产业组织行为,维护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利益;开展有关文化产业服务认证,进行文化产品登记;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文化产业人才培训、人才交流,提高队伍素质,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申请入会的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和业绩,具有典型性,产业类别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10个大类120个小类,具有普遍性,同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过包头市有关部门注册、批准,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
2.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文化产业类组织。
3.从事文化产业行业指导、管理的行政部门。
4.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的科研院所。
5.有一定经济实力,有志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其它行业企业。
申请入会单位要认真填写《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会员登记表》,申请入会的企业要经所在旗县区委宣传部或分会备案后,报送至市文化产业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核批准。
联系 人:王学文孔晓娟
电话:18648262165
138485286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20号包头日报社产业发展部
(请登陆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官网www.mengmaow.com点击资讯商情下载表格《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会员单位登记表》;请扫描二维码关注蒙猫网微信公众平台)
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