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7.2016  18:42

林业厅政府网7月20日讯  今年以来,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6521”发展战略,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工作,重点突破、统筹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完成投资12.95亿元,为全年目标任务17亿元的76%;争取落实到位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59亿元,为全年目标任务2.5亿元的64%;实施营造林任务48.2万亩,为全年总体目标58万亩的83%;义务植树437万株,为全年目标任务450万株的97%;无大的林业灾害发生。

一、积极“增绿”,国土绿化持续推进

1.认真规划“十三五”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发展。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结合包头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并已经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围绕“保绿、增绿、护绿、用绿”四大职责,分阶段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同时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包头市相关会议精神,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认真编制了《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对“十三五”期间林业生态建设布局、重点工作、工作措施进行了认真规划。

2.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今年计划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53.5万亩。上半年,已实施建设43.6万亩,为目标任务的81.5% 特别是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0.6万亩建设任务落实在固阳县贫困乡镇不适宜农耕的地区,既实现对固阳县的脱贫帮扶,也保护了该地区生态环境。同时对全市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新的退耕还林任务。

3.重点区域绿化。今年计划实施重点区域绿化4.5万亩。上半年,已实施绿化4.6万亩(其中:公路绿化382公里、6425亩,村屯绿化365个、5246亩,厂矿园区绿化10个、3344亩,城镇周边绿化22处、13912亩,黄河北岸绿化1650亩,大青山南坡绿化15572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特别是村屯和公路绿化,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林业部门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努力为农村牧区增绿添彩,现已高标准绿化村屯365个,绿化道路382公里。今年7月底,国家林业局计划在自治区召开全国推进国土绿化现场会,前期考察了我市造林绿化情况,并表示非常满意,确定把我市作为全国推进国土绿化现场会现场观摩的重要站点。

4.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把义务植树作为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抓手,全年持续不间断推进。于4月11日和4月19日,举行了两次大型义务植树活动。4月11日在青山区二相公大青山南坡义务植树基地隆重举行了全市万人义务植树活动,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机关的干部职工、各旗县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驻包武警官兵、志愿者近万人积极参加,当天种植各类树木达4万余株。4月19日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林业局联合在昆区大青山南坡根皮沟义务植树基地举办第二次义务植树活动,主要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团员及群众参加。上半年,全市已完成义务植树437万株。

5.庭院绿化行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紧抓春夏季造林时节,结合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推进庭院绿化,上半年已绿化单位528家,种植乔木64.6万株,灌木273.5万丛,绿篱5.25万延长米,地被34万平方米。

二、全力“保绿”,林业资源保护持续加强

1.严格林地保护管理。上半年已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项目31个,涉及征占用林地133公顷。在强化和落实旗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占补林地植被恢复监管,确保林地不减少,同时还支援了地方经济发展。在全市范围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及“一张图”更新工作,已完成专业人员培训,正在开展调查统计和数据更新。

2.大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组织编制《包头市湿地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围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验收,以小白河片区为试点,推进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建设,同时督促相关地区强力推进退耕还湿,力争今年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收集充实黄河湿地资料,编制了《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植物图谱》。

3.突出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四月份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取缔注销五家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养殖单位,责令两家有问题的养殖单位限期整改。对候鸟、留鸟主要分布区、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进行野外巡护和看守,确保候鸟过境安全。配合国家林业局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完成我市境内候鸟监测工作,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救助国家二级以上野生动物3只。全面开展植物普查工作,5月份完成了对早春植物的调查活动,采集标本140余份,涉及60多个种类。

三、努力“护绿”,林业灾害防控成效显著

1.森林草原防火。推进内蒙古包头市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正在完善指挥中心、监测设备等基础设施。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重要时节,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森林草原防火队员全时驻守防火重点区域,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制作防火宣传公益广告,在包头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持续滚动播放。在赛汗塔拉等人员密集地,开展防火宣传,发放防火宣传展品,提升市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上半年,我市共发生森林草原火警20起,较去年下降77%,其中一般森林火灾2起,未造成大的灾害。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大青山西段生态脆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为市级及各旗县区森防机构配发了森防检疫专用检疫车辆及检验检疫器材。5至6月份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专项行动,加大监测预报预警。上半年,全市共防治林业有害生物13.65万亩,完成无公害防治13.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检疫调运苗木846.7万株,木材500立方米,复检苗木359.1万株,种子8000余斤。

四、推动“用绿”,经济林建设取得新突破

1.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经济林(庭院经济)建设实施方案。把林业产业作为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包头市经济林(庭院经济)建设实施方案,从政策、科技、服务、资金等方面对经济林发展给予全面支持,该文件已经市政府印发执行。在政策文件的鼓励下,上半年全市已新增经济林2万亩,新建百亩以上经济林示范基地11处,农牧民发展经济林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特别是一批以采摘、休闲、旅游为主的经济林综合示范基地正在蓬勃发展,土右旗大雁滩果树经济林采摘园闻名遐迩。

2.积极争取林业惠民补助 上半年已争取各类林业惠民补助资金8600万元,并通过“财政直通车”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提高了农牧民收入,同时达到了保护生态的目的。

五、改革“兴绿”,认真组织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今年包头市林业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市委、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今年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详细了解了我市国有林场现状,并就改革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改革实施方案。市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学习上级政策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包头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国有林场场长会议、旗县区林业局长会议和局务扩大会议反复研究讨论,同时向各旗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并根据回复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现已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审定,同时指导各旗县区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制定各个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