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行政审批服务月活动启动

26.02.2016  20:11

  核心提示:依托市、县、乡三级网上审批平台,加强市直部门间、市和旗县区部门间行政审批的信息共享,旗县区上报件和市级部门批复件原则上通过平台完成,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并进一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各地区、各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在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的基础上,要将清理规范后...

  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从即日起至4月底将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月”活动,以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服务基层力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

  此次活动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分别为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明确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通知》(包府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2015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市级行政审批要件清单,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或变更审批要件;全面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和“一窗受理”、“容缺受理”、“限时办结”、“超时默认”等制度,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依托市、县、乡三级网上审批平台,加强市直部门间、市和旗县区部门间行政审批的信息共享,旗县区上报件和市级部门批复件原则上通过平台完成,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并进一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各地区、各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在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的基础上,要将清理规范后的公共服务事项也纳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旗县区自行建立的社会管理服务平台要尽快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行政审批的上下联动、全程监管;全面开展上门服务,主动对接全市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主动上门服务,采取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对接会、部门与企业“点对点”服务、集中答疑会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贴心服务,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记者赵遐)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