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2.12.2017  05:24

   1.达茂旗小文公乡波罗图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孔玉明、原副主任兼会计李培森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的问题。 2002年至2016年,孔玉明违规以他人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44236元;2003年至2016年,李培森个人及协助孔玉明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54600元。2017年11月14日,达茂旗纪委给予孔玉明、李培森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土右旗双龙镇新滩村党支部书记张永满、委员马喜军挪用救灾款的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马喜军、张永满担任双龙镇新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分别两次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民政部门当年发放给新滩村67户村民的救灾款共计33000元收回,挪用于支付村内自来水费、安装路灯和修路费用。2017年8月21日,土右旗纪委给予马喜军、张永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固阳县金山镇协和义村党总支副书记张勇套取农业保险金的问题。 2013年,张勇在担任金山镇西毛忽洞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期间,虚报种植面积,为自己及其亲属套取农业保险款7233.44元。2017年7月13日,固阳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额退还中国人保财险固阳分公司。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