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强化三项措施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向好

24.11.2015  17:32

 

近两年来,互联网技术迅速普及和发展,包头市企业电子商务意识逐渐增强,纷纷开始加快电商平台建设,网上交易日趋活跃。为适应网络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包头市食药工商局立足本地经济实际,强化服务、扶持、规范措施,推进本土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持续向好。

一、强化服务指导。目前,包头市网络市场起步晚、处于发展初期、群众认知程度低,包头市食药工商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为切入点。一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编制出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人、落到实处,加强网络经营法律知识、理念宣传,规范行业自律;二是实地走访调研。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走访调研,了解大型电商平台发展状况、发现存在问题,和企业负责人同交流共商助推电商发展和服务的对接机制,探索适合本土特色及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思路;三是举办培训班。邀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监支队队长,对全市企业电商就全国网络市场现状、网络消费维权存在的问题及规范举措进行专题培训。

二、强化行政指导。包头市食药工商局为健全规范网络主体经营,在开展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的同时,注重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网络交易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未亮照经营、擅自变更公司注册登记事项等违法行为,现场给予行政指导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切实保障网络消费安全。此外,与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建立信息互通沟通机制,要求平台经营者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定期与工商部门进行沟通,上报平台内经营主体基本信息、交易数据和发展情况,为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提供监管依据。

三、强化协作监管。积极整合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力量,确立由电子商务监管科总抓、各业务科室及旗县区局协作配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服务模式。同时,针对该市网络监管工作处于起步摸索阶段、相关监管部门职能较为分散等现状,主动借助“外力”,深入市商务、公安网监、邮政等部门与之取得联系和沟通,并就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网络监管与服务工作、联合开展检查行动等事宜,与之探索构建部门协作一体化统筹监管机制。此外,与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网络投诉异地协调处理机制》,双方就投诉所需的网购凭证、交易记录、协查时限等内容逐一予以明确。

截止2015年10月,全市共有网络交易平台48户,其中较大型第三方交易平台:包头稀土交易所、同城信网上商城与和兴惠客网,1-9月完成线上交易额201亿元。(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