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弑母伤人的于风安被判死缓

30.11.2014  14:53

 

手指缺失、常做噩梦,这起案件给小彤彤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因为琐事与母亲发生冲突,用炒锅将母亲打倒后又用菜刀连砍数刀,致母亲失血过多死亡,随后又下楼砍杀4名无辜路人。11月26日, 包头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涉嫌故意杀人的于风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昨日,记者再访当事人李爱玲,她表示已经原谅于风安,而李爱玲的家属对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表示感谢。 

今年5月19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风安当庭表示希望能够判处自己死刑,并希望能够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肾脏,用来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补偿。11月26日,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被判死缓

  于风安表示不再上诉

昨日,记者来到李爱玲家,她的女儿彤彤因为感冒发烧没有去上幼儿园,在北面的一间卧室里睡觉,李爱玲在南面的小客厅里看电视,手边就放着前一天才拿到手的判决书。疯狂砍杀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刑,孩子的伤情也正在逐渐恢复当中,可是李爱玲的心情依然沉重。“虽然人被判处了死缓,我们也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满意,可是判了那么多赔偿,凶手什么都没有,我们拿不到一分钱的经济补偿,后续给孩子治疗的费用就没有着落。”李爱玲说。

李爱玲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风安仅因家庭琐事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后,在辨认能力下降、控制力减弱的情况下,持家中炒锅将其母亲打倒在地后,又持菜刀连砍其母头面部及身上数刀,致其母当场死亡。而后持刀下楼连续砍杀多人,滥杀无辜,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两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风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于风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于风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爱玲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合计63234.92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彤彤医疗费等合计41147.9元,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被告人于风安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刘某某医疗费等合计10154.1元,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法院宣判后,于风安当庭表示不上诉。”李爱玲介绍说,这件事到此算是画上了句号,虽然她觉得并不圆满。

飞来横祸

  改变了一家人的生活

在2013年9月7日之前,李爱玲一家5口人虽然过得清贫,但是感觉还有奔头。

李爱玲和丈夫都是山东菏泽人,8年前一家人来到包头打工,当时二女儿彤彤和小儿子还没有出生,一家人靠丈夫在路边修自行车为生,李爱玲则在家带孩子。经过几年的省吃俭用,2011年他们在昆区友谊19街坊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现金9万多元,剩余的18万元银行贷款,现在每个月都需要偿还银行贷款1900多元,只需要奋斗10年,他们就可以还上银行的贷款,成为真正的城里人,不用再租房生活。

但是这一切在2013年9月7日的一场横祸面前出现了转折。当天8时40分左右,李爱玲骑车带着小儿子和二女儿彤彤出门,正好遇见了刚刚行凶杀死自己母亲的于风安,李爱玲遭到追杀,被砍倒后其面部、背部、左右腿及左上肢等部位遭到猛砍,当时她护住了后座的小儿子,在前面坐的女儿彤彤头面部及双手部位被连砍数刀。“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当时被送到医院以后医生说的话,他们说等等家人来了再说吧,砍得这么严重,能不能抢救过来还不一定。”李爱玲说。

如今坐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当所有的暴风雨都过去之后,李爱玲没有了抱怨和愤怒,表现得非常平静。时近中午,她出门在楼道里拿进来一棵大白菜,加上土豆,这样就是一道菜。“哪里有钱买肉,现在每个月房贷都还不起了,冬天修自行车的人又少。”李爱玲说。

常被惊醒

  受伤女孩留下心理阴影

今年马上就要6周岁的彤彤安静地在卧室里睡着,另一间卧室里同样睡着的还有她的小弟弟。李爱玲来到卧室,抱起还在熟睡中的彤彤,可以清楚地看到,彤彤的左手目前只剩大拇指和食指,手背上还有一道刀痕。在其左眼上部的眉宇间,也能看到一个长长的刀疤,正是这一刀,让彤彤的左眼几乎失明。“孩子还不懂事,有时候还问我,妈妈我的手指头什么时候能长出来,我听了心里难受得不行。”李爱玲说,原本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现在变得寡言少语,独自不敢出门下楼,也不敢与陌生人说话。

今年9月份,彤彤已经在小区附近的新华艺术幼儿园上学,一学期园费4000多元,幼儿园听说孩子的遭遇和李爱玲的家庭情况后,主动为其减免了20%的园费,并且同意彤彤每天回家吃饭。“每天我接她回家,原来出事的地方正好是必经之路,但是她不敢走,我只能绕着那个地方走。”李爱玲说,非但如此,如果在路上遇到了陌生人尤其是男的,彤彤就会非常紧张,直往她身后躲。

最让李爱玲和丈夫心碎的是,彤彤夜晚经常会被噩梦吓得哭醒。“我现在恢复得差不多了,就是孩子心里留下了阴影,我们怕会影响她今后的生活。”李爱玲说。 

为回报好心人

  受害人家属开始做公益

27日是西方的“感恩节”,也是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李爱玲的弟弟李奎决定通过本报对曾经帮助过他姐姐和外甥女的好心人说一声谢谢。“我要感谢这些社会爱心人士,虽然有很多都不知道姓名。”李奎说,每一笔社会捐款他都记下来了,总共有12.8万元,在医院花费了18万元。

李奎介绍说,姐姐和外甥女出事的前一天,他和朋友在少先路上盘下了一处临街铺面准备开烤鸭店,当晚交付了11万元的房租等费用。第二天正在睡觉的他接到电话说他姐姐被人砍伤了,“我以为也就是出现误会了,有点皮肉伤,结果去了医院一看,整个人血肉模糊,吓得我半天回不过神来。”李奎说,最后又听公安人员说起,自己的外甥女也被砍伤,他一下子感觉天旋地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自己身上的钱已经交出去了,而姐姐又急等救命钱。后来他才想起来要寻求媒体帮助,在《包头晚报》等媒体的呼吁下,社会爱心捐款开始聚集。

李奎说,通过姐姐和外甥女的这件事,让他对公益有了新的认识,他加入了内蒙古陌陌公益联盟,开始关注公益事业,帮助失学儿童,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帮助别人,传递社会正能量。就在几天前,他和一位公益同行决定资助呼市一名为照顾瘫痪母亲而失学的12岁女孩,目前已经给其送去2500元现金,明年春天这个女孩将正式入学 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