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查处首期收取职工体检回扣案

20.04.2016  10:07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4月19日消息(首席记者 时婷婷) 招揽职工体检业务,增加医院收入,包头市个别医院采取了向体检单位负责人返回扣的手段,甚至按比例将金额制成表格,定期发放。

  4月19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对此案进行了了解。

  组织职工体检是企业给职工的一项福利,但却成了单位相关负责人的“灰色收入”来源。而医院也将给体检单位负责人返体检回扣,作为吸引体检客户的手段。

  2008年至2012年间,原神华亿利能源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会干事王某、原中国太平洋保险包头中心支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张某、以及原包头市公务员局工资与离退休科科长闫某,负责其所在单位职工和全市企业困难军转干部,到包头市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3人又多次返回该医院体检科,在体检科团体体检奖金发放单上签字后,分别领取了7.9万多元、1.6万多元和12万多元,并用于个人花销。

  案发后,法院分别判处王某、闫某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4月19日,办理此案的包头昆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李副局长介绍,案发后,工作人员对包头市多家医院进行了走访,个别医院确实存在给体检单位负责人返回扣的现象,一般是根据体检人数和体检金额按照10%至20%的比例进行返还。

  有的医院甚至将返款金额制成表格,统一进行现场现金发放。 “这也是包头市第一起查处的违法收取职工体检回扣的案例,案发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但是,也遏制了这种违法行为的蔓延。”李副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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