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两个推进两个实现”生活卫生工作有成效

16.12.2015  15:28

        2015年,包头监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指示精神,创造有利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改善罪犯生活卫生条件。

一、全力推进规范化食堂建设
        严格落实集中采购工作制度,罪犯大宗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公开制,按照《罪犯生活费使用管理规范》做好验收入库、报销结算、物品领用等工作。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罪犯生活费使用管理流程图》规范伙食经费管理。实行严格核算、专款专用,保证罪犯吃够标准、吃得卫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重点加强罪犯食堂内部管理,提高食堂管理民警和炊事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认真做好罪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2015年7月,罪犯食堂被包头市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包头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二、全面推进监狱医院规范化建设
        监狱以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监狱医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培养,积极鼓励专业技术民警考取全科医生资质,与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建立了医务人员进修实践基地,每月选派1至2名医务专业人员进行进修实践。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医疗合作模式,主动与包头市九原区医院、协作医院建立了医疗合作关系,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监管病房,解决罪犯疑难杂症的现场诊疗工作。积极与包头市三医院、第六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书,解决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的医学鉴定和诊断治疗工作以及医疗垃圾的处理。三是制定《包头监狱医疗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危重病犯应急处置流程》工作制度,重点做好急诊、抢救、善后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证据保全,全部实现“视频下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特别是防止罪犯因病死亡而引发负面影响。四是启用医疗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初始化管理,5月份正式启动《罪犯改造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医疗管理》模块的应用,对于药品出(入)库存,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处方信息管理等内容,进行统一录入,做到一人一方,信息留存备查,确保罪犯医疗卫生工作的信息化常态管理和规范运行。

三、实现监舍和监院规范化建设
        监狱积极开展监舍和监院规范达标创建活动,于2015年10月经监狱局验收成为监舍和监院规范达标单位,实现监舍和监院科学规范化管理:一是推行罪犯生活设施定置管理,统一规范公共生活物品及罪犯个人物品摆放标准,所有生活用具都进行编号,实行承包,各楼层以罪犯所住床铺为单位进行划分承包,要求承包人负责所承包设施的维护、非正常损坏的赔偿。二是整顿监舍和监院环境管理,监舍统一配置了床单,被罩,塑料板凳、盆花、痰盂、垃圾桶等生活设施,按照规定位置定置摆放,整齐划一。监狱投入资金对监院环境进行了统一美化、绿化,投入资金种植草花24000株,对监院马路边树坑进行统一规划和整修、改造并新增操场绿化地26亩;对所有破损的库房、洗漱间等重点部位的门窗进行更换,对一、二、三号厂房周边路面进行硬化,硬化面积达1500平方米。三是规范罪犯内务和个人卫生。内务卫生按照“平整对称、方正等距”的标准要求做到统一规范,门、窗、地、墙、桌整洁干净,注重培养罪犯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要求做到“四勤五不”,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洗衣物、勤打扫卫生;不喝生水、不吃过期变质和不洁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便使用他人生活用品。

四、实现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属地管理
        建立服刑人员传染病及精神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深化与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局、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第三医院和第六医院医疗机构的业务合作,依法做好监狱服刑人员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监狱“专业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构建,重点强化传染病防控的日常管理,落实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对患有精神疾病服刑人员的治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与包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加强沟通,联合制定监狱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的合作机制,积极将监狱传染病和精神疾病防控工作纳入包头市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实现了属地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