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14.12.2015  09:19

  近日,经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包头市与其它59个城市一起,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方案的要求,包头市将于今年底前启动试点建设工作,到2017年,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到2020年,包头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将达到健康有序发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率达到85%左右。

  同时,按照《包头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包头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包括,建立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镇建设水平等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记者时婷婷)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