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生猪屠宰企业外省备案有关情况的通报

01.04.2019  23:45

  截止到2019年3月18日,乌兰察布集宁区承昊食品有限公司成为第2批供鲁生猪屠宰备案企业。有关备案信息详情可登陆山东省畜牧兽医网政务公开栏查询。

  目前,我区仍是疫情省份,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在全区非洲猪瘟疫情解除封锁前,一律不得对出栏肥猪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对已备案的屠宰企业要加强监管,扎实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及调运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