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培训工作

07.08.2017  17:56

为深入学习和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在全区统计系统和调查单位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调查制度专题培训工作,培训分两个阶段,一是7月14日,召开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网络视频会议,对新修订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蕴含的新观念、新规定、新要求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史润林总统计师就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做了重要讲话,全区各盟市、各旗县(市、区)统计局收看了这次视频会议。此次会议,培训了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师资,提升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了全区统计人员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责任。

二是视频会议结束后,各盟市统计局迅速研究部署了各地区《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各专业的专题培训工作,对各旗县(市、区)、乡镇的专业统计人员及其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业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统计人员,约1.2万人进行了培训,全区大规模培训活动,在调查对象当中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明显成效,通过对《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解读宣讲和对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得统计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制度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筑牢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夯实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