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21.11.2014  21:30

 

9月28日下午,全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自治区党政会议中心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津主持会议,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乔欣就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会议发言。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等30多个党委、政府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自治区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盟市政府(行署)、旗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常军政副主席指出,全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贯彻落实《条例》,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第二阶段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系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成败,意义十分重大。对政府来讲,关系到政府监管方式的转变;对企业来讲,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社会来讲,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常军政副主席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事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扎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加大宣传报道,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企业信息公示保障工作,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深入开展。

陈洁局长指出,今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市场主体准入更加便利,“宽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区市场主体已发展到146.98万户,注册资本(金)17009.1亿元。其中,3月份以来新增各类企业32825户,同比增长92.95%;注册资本2225.87亿元,同比增长196.58%。通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催生了发展动力,调动了社会创造力,释放了改革红利,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群众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这次,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全区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国务院的精神,充分说明自治区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要责无旁贷、一马当先地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

陈洁局长就工商系统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商部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转变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快速适应新任务带来的新要求,切实把监管方式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转到依托信息化和信用信息监管手段上来,转到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上来。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主动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新格局。二是把握贯彻落实《条例》的重点任务,确保把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保在 10月1日安全稳定运行。要抓好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切实履行工商部门承担的公示任务,依法做好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认真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三是认真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深化学习培训,开展业务指导,搞好协调配合,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加大督查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柴永生)

 

自治区主会场

自治区主会场

自治区主会场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军政作重要讲话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