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十个全覆盖"将怎样实施

21.11.2015  19:53

2016 年呼和浩特"十个全覆盖"将怎样实施

 

近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资金保障,狠抓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力争使首府“十个全覆盖”工程走在自治区前列。

方案》要求,年内要确保完成1368个村“十个全覆盖”建设任务,完成符合生态(扶贫)移民条件的1170个村建设任务。要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科学合理规划、分类有序实施、产业与发展相结合、突出特色品位、探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等总体要求做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要完成所有实施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解决农户院内外脏、乱、差现象,保护传统村落,体现乡村风貌和民俗文化特色。

方案》在时间安排上分为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2月)、全面建设阶段(2016年3月—9月)、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2月)。

方案》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资金保障,部门合力攻坚,强化考核问责。要求市委常委每人包扶一个旗县区、一个实施村;其他副厅以上领导干部、旗县区党政一把手每人包扶一个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亲自上手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做到认识、责任、组织、措施、工作“五到位”。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干部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好拆迁改造工作,做好村庄管护工作。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凝智聚力、集中攻坚,持续抓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基层党组织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并向市委和自治区调研督导组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自治区调研督导组、市县工作推进组联席会议和现场推进会,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县、乡选派1099名干部,组成9个工作推进组,与自治区调研督导组共同下乡驻村开展工作。在资金保障方面,2016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0亿元,安排40亿元贷款,用于“十个全覆盖”工程,贷款按照“统贷分还”原则,由市里统一借贷,各地区自主偿还,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要求配套“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另外要充分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积极整合各类农口资金,发挥好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利用财政“一事一议”补奖、社会捐助、金融贷款等多方面资金,保障资金需求。同时,要求纪检审计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