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到内蒙古宣讲

28.11.2017  19:29

  11月24日,内蒙古公安厅举办公安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宣讲团团长、中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副组长陈绪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政工系教授杜胜利,党的十九大代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看守班警长李琨,分别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主题宣讲报告。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明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会前,马明副主席与公安部宣讲团成员进行了座谈,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区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马明副主席在讲话中强调,公安部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一宣讲团为内蒙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宣讲十九大、解读十九大,充分体现了部党委对内蒙古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马明就聆听宣讲和贯彻落实宣讲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学习十九大精神上体现出精度,真正“学懂”。充分用好部党委给我们送来的“金钥匙”,认真听、认真学、认真记,真正用这把“金钥匙”打开我们学习十九大精神的领会之锁、贯彻之锁和落实之锁,切实悟透原理,弄清内涵,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在领会十九大精神上体现出温度,真正“弄通”。全体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的政治素养、理论修养、党性锤炼、思想实际对标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研究找准公安机关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把学习成果全方位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凝聚到“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全面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新征程上来。三是要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上体现出力度,真正“做实”。牢记公安工作的职责和使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和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战果,来检验和推动我们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报告会上,宣讲团三位成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深度解读和阐释。宣讲报告内容丰富、视野宽阔,论述精辟、语言朴实,既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又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各项公安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杨文忠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及时传达领会宣讲内容。尽快安排时间,为没能参会的同志们补上课,确保全区公安民警在收听收看十九大精神宣讲这项工作上一个都不能少。二是要继续深入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紧密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组织宣讲与教育培训、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区公安机关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热潮。三是要深入推进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工作。从党的十九大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出发,坚持学以致用,在新的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审视、谋划和推进公安工作,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内蒙古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开创我区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在呼的公安厅党委成员,厅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厅机关所有副处以上干部和民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各盟市、旗县(区)、行业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除值班执勤人员以外的全体民警共1.4万余人在各地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宣讲。

  收听收看宣讲后,全区广大公安民警表示,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以及厅党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内蒙古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

  宣讲活动期间,宣讲团还组织全区部分盟市、旗县公安纪检部门开展了座谈活动,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交流。并到公安厅党建室、公安厅纪委办案中心等地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