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十二五”期间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25.11.2015  19:36

 

  “十二五”期间,全盟工商部门立足工商职能,坚持把服务企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持续推进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政策落实的同时,狠抓改革攻坚,扎实推进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企业法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等工作,有力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

   一是市场主体大幅增长。 十二五”期间,全盟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5137户,新增注册资本6767949.70万元,其中,新增内资企业7144户,注册资本5511646.89万元;新增外资企业83户,注册资本66769万元;新增个体工商户33713户,注册资本378030.40万元;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197户,注册资本811503.41万元。截至10月底,全盟实有各类市场主体91052户,“十二五”期间增长98.31%,注册资本10609646.06万元,“十二五”期间增长176.17%。

   二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通过放宽对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放宽互联网企业注册登记,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和《锡林郭勒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办法(暂行)》等措施,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行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行业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截至10月底,全盟第三产业企业数量达到76834户,比重达到84.38%,农民合作社数量“十二五”期间增长了367.84%。

三是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立足点,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掘职能优势,通过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方式,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融资,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严格执法维权及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截至10月底,该盟实有中小微企业15603户,同比增长47.99%。(赵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