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赤峰林业生态建设亮点纷呈

28.01.2016  09:45

林业厅政府网1月28日讯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全市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辖3区、7旗、2县,总人口460万。赤峰市资源富集,区位优越,是“红山文化”发祥地,是“中华第一龙”的故乡,也是松辽平原的主要水源供给地,境内有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横亘东西,更是京津、冀辽地区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发扬“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优良传统,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依托京津风沙源和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完成营造林1106万亩,完成国家林业建设投资63.2亿元;全市森林面积达到4511.7万亩,比“十一五”净增179.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5%,比“十一五”提高1.41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达到6414万立方米,比“十一五”净增518万立方米。“十二五”期间,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先后国家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天鹅之乡”等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美丽赤峰。 200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同时印发了《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正式启动,文件确立了“林在城中建,城在山水间”的总体定位和山水林城“四位一体”的建设思路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创森工作新机制。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社会资金补充,自2010年至2013年,累计筹集建设资金33.55亿元,累计完成创森工程123.6万亩,在创森规划区内建设了人居林、生态景观林、休闲绿地、绿色廊道、林业产业化基地、森林文化等10项重点工程,通过四年的不懈努力,赤峰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42项指标全部达标。其中:森林覆被率由2009年的31.0%达到35.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2.0%达到40.1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6.2平方米达到11.13平方米,道路绿化率由78.9%达到87%,河流绿化率由74%达到80%,群众对创森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7%,新建小区绿化达标100%。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天数达到317天,一个远郊生态林、近郊森林与城区景观林“三位一体”,农田林网、水系林网和道路林网“三网结合”,林水相依、山水相连、城乡一体的森林城市已然形成。2013年9月24日,我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为林业生态建设翻开了新的一页,是我市进入城市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

中国天鹅之乡”点亮生态品牌。 在我市栖息的天鹅种类涵盖大天鹅、小天鹅、疣鼻天鹅3种,每年春秋两季候鸟迁徙季节,大量天鹅云集各水域,数以十万计以上,每年栖息时间达120余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天鹅宣传、保护和监测等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2014年2月,我市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天鹅之乡”称号,是全国唯一以天鹅命名的野生动物之乡。2014年12月,乌兰坝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8个,是全国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多的地级市。

百万亩经济林建设实现林兴民富。 我市坚持把生态建设与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与农牧民脱贫致富和推进城镇化进程有机结合,促进了具有地区特色的草产业、中药材、花卉种植业、林果业以及特种养殖业等生态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坚持调结构、出精品、搞示范、见效益的原则,以流域为单位,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了高效节水经济林工程建设,打造了一批万亩以上的经济林园区和经济林产业带。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高效节水经济林102.34万亩,其中新建48.12万亩,改造提质和特色经济林54.22万亩,圆满完成百万亩节水经济林任务。据统计,全市经济林结果面积已达53.93万亩,年产各类果品48.06万吨,年产值15.57亿元,经济效益进一步显现。在设施林业建设上,全市以元宝山区、松山区为龙头,新建了一批设施林业基地。如元宝山区前进村锦绣山建设高标准温室大棚200个,从山东、大连等地引进的火龙果、蓝莓、桑仁、大樱桃、油桃等品种已试种成功,每个大棚经济效益达10万元以上。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高效节水经济林102.34万亩,其中新建48.12万亩,改造提质和特色经济林54.22万亩,落实经济林示范园区57处。圆满完成百万亩节水经济林任务。据统计,全市经济林结果面积已达53.93万亩,年产各类果品48.06万吨,年产值15.57亿元,经济效益进一步显现。

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筑牢生态屏障。 十二五”期间,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进程中,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了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全市按照《赤峰市重点区域绿化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要求,紧紧围绕“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打造精品、强力推进”的建设思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3—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重点区域绿化64.35万亩,其中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675.4公里,面积13.22万亩;城镇周边绿化159个,面积16.17万亩;厂矿园区绿化246个,面积4.87万亩;村庄绿化582个,面积30.09万亩;累计完成投资30.55亿元。全市高等级公路、城镇周边、厂矿园区绿化步伐加快,特别是在村庄绿化中,全市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重点对进村公路、村庄连接线、街巷进行了高标准绿化,打造了元宝山区平庄镇前进村、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哈金沟村、宁城县小城子镇柳树营子村等村庄绿化典型。

林业改革工作推动创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市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累计明晰产权面积4199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3%;核(换)发林权证4145万亩,占应发证的98.7%,调处林权纠纷957起。在完成主体改革的同时,不断完善配套改革,组建了全区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健全了集体林权电子档案,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2家。指导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78家,其中有12家被评为自治区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被评为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国有林场危房改造竣工6159户,面积515081㎡,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初步完成国有林场资源普查。在翁牛特旗高家梁、亿合公、桥头三个国有林场,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林业对外合作领域不断扩展,多功能林业示范基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一期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并成功启动了二期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围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沙地云杉林保护、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内容,市林业局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全市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404万亩,年补偿资金3.35亿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301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103万亩。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公示达到11个旗县区104个乡镇,乡镇公示补偿面积1428.83万亩,补偿资金15043.64万元,涉及户数270285户。初步开展了森林保险工作,完成公益林投保面积3579.9万亩,投保金额5550.5万元。

五大林业主导产业鼓起百姓腰包。 近年来,我市提出了“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发展思路,用产业化的思路和工业化的思维调整林沙产业结构,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灌木饲料林基地、木本粮油原料林基地、用材林基地和林果经济林基地。我市依托森林资源,深入推进经济林果品、木材加工、林下种养采集加工、森林沙漠生态旅游、林木种苗花卉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全市木材年消耗量达到53.12万立方米,优化整合木材加工企业512家;特色养殖马鹿6206头、野猪4880头、林蛙20万只、禽类32.9万只,年采集山野菜、菌类、榛子等6100吨,加工杏仁、沙棘、山葡萄等3463吨;依托国家森林公园、沙漠、沙地等旅游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到2015年,接待森林沙漠生态游客达到176.6万人次,总收入达10.16亿元;设施花卉建设面积3398.8亩,建设大棚1036个,年销售4675万株(盆),销售收入1.92亿元,2015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53.08亿元。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全面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步伐,认真实施三大工程和五大基地建设,全力建设和守护好绿水青山,全力构筑京津冀辽地区生态安全屏障,使我市的山更加青、水更加绿、天更加蓝、人民更加富裕。(谭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