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进一步加强协办员管理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01.07.2015  22:3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以来,全区嘎查村劳动保障协办员在政策宣传、参保动员、保费收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2015年5月,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办员管理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137号),进一步明确了协办员工作职责,在提高协办员服务水平和落实待遇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将协办员补贴标准由1000元增长至1500元,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