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多措并举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机制消费维权工作见实效

18.12.2015  20:07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积极适应当前消费发展的新趋势,紧紧围绕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将消费维权的事前宣传引导、事中强化监督、事后积极维权贯穿一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了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全市共接听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82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发布市场监管提示9期、新闻报道8篇、受理情况数据分析12篇。 

  一、把好源头监管关,构建纠纷源头监管机制。 一是在企业设立12315联络站。为增强企业自律,方便消费者维权,该局建立了维权绿色通道,将12315联络站的触角延伸到大型商场和公用服务企业,开展了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在企业、商场、超市、市场、景点建立联络站76个。通过“五进”企业自行和解消费纠纷282件,争议金额46.7万元,和解成功率达98%。二是在农村开展“一会两站”建设。在乡镇建立消协分会34个,在行政村建立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93个,通过“一会两站”共受理投诉599件,调解成功456件,调解成功率达76.1%,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5.6万元。三是深入开展“行政约谈”制度。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较为集中的行业、商家、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全年共约谈企业15家,提出整改建议,并与他们签订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四是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议活动。先后联合巴彦淖尔市日报社针对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开展了诚信服务消费维权评议活动,通过对重点行业的评议,进一步促进了行业自律,避免消费者权益被重复侵害。五是强化重要商品质量监测。不定期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定向监测,严厉查处流通领域中不合格商品。近年来,通过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达150多组,罚没款100万元以上,实现了由“被动受理”向“主动维权”迈进。 

  二、把好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关,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行动。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儿童用品质量和汽车车内装潢装饰用品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1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259户次,下发责令整改书69份,受理咨询289人次,共查办侵权案件61起,案值72.15万元,罚没入库金额约58.82万元。二是完善重要商品质量监管长效监管措施落实。督促旗县区对经营重点商品的市场、商场、超市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督促从事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及时跟踪消费投诉热点和市场消费动态,集中力量,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目前,已实现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批发户应用率100%的目标,已录入电子台帐的重要商品信息68万条,覆盖各个类别,重要商品溯源机制逐步完善。三是开展商品抽检,净化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已安排对儿童玩具、床上用品、休闲鞋、冰箱、洗衣机等12个种类142个批次的重点商品抽检,截止目前,共检出不合格商品47个批次,不合格率约为33%。组织成品油质量抽检,共抽检80批次,不合格14个批次,案值40万元,实施行政处罚11万元。四是关注民生,积极维权。以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以金融服务、通信服务、公用事业、预付费消费等服务领域以及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行行政约谈制度,积极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5件,并向社会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10个。申报市级守重企业10家,申报自治区级守重企业11家,国家级守重企业3家。全市对包括预付卡在内的消费纠纷进行12次行政约谈,其中对洗车行约谈3次,饭店约谈3次,超市约谈2次,美容美发店约谈4次,答复政协提案2件,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三、把好宣传教育引导关,构建协同共治维权机制。 一是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每年3月15日,联合多家政府职能部门和大型企业在人员密集度高的广场设置主会场,同时,在大型商场门前和旗县区城区、乡镇设立分会场,做到市旗县区联动,城乡互动,社会共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街头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台、真假商品展示台、现场受理投诉台,宣传维权知识, 解答群众咨询。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了维权共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先后在《巴彦淖尔日报》开辟3.15特刊专版,宣传维权工作,曝光典型案例;在《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的《天天315》栏目制作专题节目,以案说法;通过《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的《政风行风热线》,解读新《消法》,宣传维权知识;同时在市局红盾信息网发布消费警示。做到了报纸有文章、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网络有参与。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共同发布上年度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事例、消费投诉热点,促进商家建立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四是开展《消法》宣传“五进”活动。新《消法》修订实施后,全系统开展了新《消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进乡村“五进”活动,通过散发资料、接待咨询、受理投诉举报,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五是建立刑诉对接协作平台。与市司法、法院等单位建立起日常沟通和互联协作制度,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成对 “12315投诉”融入司法维权的全面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