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十件实事件件有落实

23.03.2015  23:19

  2014年,卓资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办公经费、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严禁建楼堂馆所、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借节假日之名发放福利……狠刹寅吃卯粮、大手大脚、吃喝送礼、奢靡不实之风,扎紧了钱袋子,过起了紧日子。将真金白银用于改善贫困群众生活、建设保障性住房、资助贫困大学生、扶持教育事业……全年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8.3%,将年初对老百姓承诺的“十件实事”件件落在了实处。

  一是为自治区贫困线以下、不具备生产条件和丧失劳动能力的9334名农村贫困群众每人发放现金直补1500元,今年增加500元。已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1400.1万元。

  二是为全县25669户低收入农民每户提供了1吨取暖用煤,超出年初计划的28%,

  三是提高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水平:对71名当年医疗费用总额超过5万元的城镇职工,47名当年医疗费用总额超过3万元的城镇居民,属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再报销50%,二次报销金额共37.6万元。对2243名城乡低收入群体,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再救助10%,救助金额共计487.4万元。

  四是继续设立教育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用于表彰2014年度“十佳师德标兵”、“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80名先进工作者,授予卓资中学“高考成绩突出奖”和20万元奖金,授予卓资县职业中学“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成绩突出奖”和10万元奖金。

  五是对2014年160名升入普通高等专科以上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救助1500元;对202名升入高等院校低保家庭子女实施大额救助,其中本科89人每人享受4万元资助,专科113人每人享受3万元资助,共计695万元。已通过资助卡全部发放到位。

  六是对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纳入统一管理的9所农村幼儿园补贴45万元,全部实行幼儿免费入园,全县1143名农村儿童受益。

  七是创建了龙胜路嘉兴二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5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5家食品生产示范企业,5家食品流通示范店,5家药品经营示范店,创建了卓资二中示范学校食堂。保证了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八是建成公共租赁房200套、廉租房108套,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300套的任务。并改造棚户区13万平方米,建设回迁安置房1220套,改造农村危旧房2000户,使6528户城乡居民实现了“安居梦”。

  九是修复卓资山镇破损道路7911平方米,对新民街、大庆东街北等12条小街巷治理、硬化,面积16152平方米,新增路灯151盏,新建排污管网700延长米,修复排污管网400延长米,清理9140米。使卓资山镇小街小巷硬化率达到90%以上、亮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区污水回收率达到90%。

  十是大力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发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1.2亿元,使592户贫困户、72户规模经营户、5家合作社从中受益。(通讯员 段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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