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卖房两年后遇征地 父亲反悔起诉买房人
15.12.2014 19:50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近日,杭后法院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
原告王某在杭锦后旗某镇有自建土木结构住房一套。2012年夏天,王某外出打工,其子王某某将该房屋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村民郭某。2014年10月,王某以其子无权处分自己的 房产 为由,将郭某诉至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郭某返还房产。
法官深入村里调查发现,时隔2年之后,该房屋遇政府征地,价值大幅上涨,王某觉得儿子当初以2000元的价格卖掉房屋吃了亏,于是便以自己不知情、未授权其子卖房为由,要求郭某退还所购房屋。那么,王某某卖房的行为是否有效呢?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房屋产权人是王某,卖房时,王某某未经父亲明确授权,事后王某亦未追认。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王某外出期间委托王某某代为管理该房屋,二人系父子关系,王某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时隔两年,王某不可能不知情,其对卖房一事亦未提出异议。
本案中,法官坚持第二种意见,并对原告王某进行了释法明理。王某见内心的“小九九”被法官看穿,最终申请自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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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14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