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举办水土保持条例骨干培训班
28.09.2015 18:52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培训班
9月23—24日,水利厅在呼和浩特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骨干培训班,来自全区12各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的30多名水土保持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2015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为隆重纪念水土保持条例颁布实施,自治区水利厅研究并制订了详细的宣传方案,本次培训班就是其中内容之一。 培训班上,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水土保持条例修订、颁布的过程,解读了水土保持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水政监察总队执法人员结合监督执法工作对水土保持条例条款进行了解析。培训会要求,各盟市要尽快组织对所辖旗县区人员的培训,力争使水土保持条例在基层水土保持工作中得到及时贯彻执行。 (水保站李武世提供∥李建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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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5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