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举行领导干部集体向宪法宣誓活动

01.12.2015  13:45

        2015年11月30日,自治区司法厅举行领导干部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机关全体处级以上干部面向国旗,以庄严的仪式向宪法郑重宣誓,向全社会宣告对法治的忠诚。司法厅党委成员王健、张德成、张东红,徐宏光,副巡视员田惜春,监狱管理局政委姜和平,戒毒管理局局长段和平等200余名干警参加了宣誓仪式。

  今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这是国家设立“12.4”宪法日之后,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和强化宪法权威的又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自治区司法厅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组织领导干部在“12.4”宪法日到来之际,举行一场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

        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樊阔主持宣誓仪式。他表示,向宪法宣誓,是政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推崇宪法至上、树立宪法权威、强化法律尊严、加强干警心理约束的法治观念的一大举措。通过宪法宣誓仪式这一活动,可以促使广大党员干警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充分认清自己肩负着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的责任和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司法厅副巡视员、政治(警务)部副主任田惜春担任领誓人。

  现场宣誓后,参加宣誓仪式的干部纷纷表示,通过这样的活动,使自己心灵上受到震撼、精神上受到洗礼,既激发了工作热情,也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