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厅到锡林郭勒盟开展草原“三权分置”调研

02.05.2017  22:5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和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农牧业厅郭健厅长的指示,4月13日,刘永志副厅长带领厅草原处、草原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到锡林郭勒盟就草原“三权分置”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锡林郭勒盟生态委组织了专题座谈会,盟农牧业局、草原站、农研所、经管站、农工部,部分旗县生态局、苏木、嘎查、国有农牧场代表参加了座谈。内蒙古草原监督管理局陈永泉局长主持了座谈会。

            座谈会首先听取了锡林郭勒盟生态委、相关旗县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展情况、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汇报,并就开展草原“三权分置”工作进行了座谈。与会代表介绍了开展草原确权承包与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对开展草原“三权分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做好做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是开展草原“三权分置”的基础,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草原“三权分置”工作。

  刘永志副厅长指出,这次我们面对面的听到了苏木、嘎查和牧民代表的意见和想法,一方面说明了农牧民对政策的需求,另一方面说明我们政府的政策符合广大农牧民的需求。刚才从大家的发言也可以看出来,开展“三权分置”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坚定了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首先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这是开展“三权分置”的基础,我们要把基础打扎实。

  刘永志副厅长强调,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保障草原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开展“三权分置”是非常有必要的。各地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草原流转和“三权分置”试点工作,通过总结经验,找出更好、更合适的方法。希望把新的想法、新问题、新的经验,能积极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将草原“三权分置”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