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 司法厅印发《信息共享互查办法》 确保核对工作取得实效

22.06.2017  15:25

  为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升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6月7日,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联合印发了《信息共享互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法律援助对象、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共享互查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办法》明确,民政部门与司法部门以网络化交换方式进行数据共享。经核对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同意后,民政部门通过专线对家庭成员中是否存在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信息进行查询,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对象、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是否为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进行查询。

  《办法》要求,各地民政、司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落实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完善部门间多层次信息共享互查协作机制,健全技术实施规范和信息安全保密规范,确保核对工作顺利开展。